澄迈县残疾人联合会是澄迈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残疾人事务、开展残疾人工作的职能部门,行使“代表、服务、管理”的职能。
主要职责:
(一)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
(二)团结、教育残疾人,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的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
(三)弘扬人道主义,宣传残疾人事业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(四)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扶贫、文化、体育、科研、用品用具供应、社会服务、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,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,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
(五)协助政府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、政策和计划,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。
(六)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综合、组织、协调和服务。
(七)负责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。
(八)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。
(九)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活动。
(十)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、职业康复训练、求职定向指导、职业介绍等服务。
(十一)承担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